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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枫桥经验,赋能基层治理
在中国社会治理的广阔舞台上,“枫桥经验”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深远的影响,成为了基层治理的典范。这一经验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初的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枫桥镇,其核心在于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镇,矛盾不上交”,通过群众自治和社区调解来解决矛盾纠纷,维护社会稳定。在新时代背景下,“枫桥经验”被赋予了新的内涵和使命,成为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力量。在新的历史时期,以“枫桥经验”赋能基层治理,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创新和发展。
坚定不移加强党的领导。“枫桥经验”的核心在于党的领导,基层治理效能的高低与基层党组织能否切实发挥领导作用密切相关。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社会治理机制,确保党的领导覆盖到社会治理的方方面面,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、思想引领力、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。将党的政治优势、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实际效能,通过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,提升基层治理的整体水平,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。
矢志不渝走好群众路线。在基层治理的过程中,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至关重要的。广大党员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去,了解民情民意,解决实际问题;这意味着我们需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,确保他们在社会治理中不仅仅是被动接受者,而是积极的参与者和贡献者。为了实现这一目标,必须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,为民众提供更多表达意见、参与决策的机会与平台。通过这种方式,可以更好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,增强他们对社会治理的认同感和归属感,从而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。
持之以恒用好法治思维。在基层治理中,我们应坚持依法行政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,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。通过法律手段规范社会行为,保护群众的合法权益,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。既要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,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能力,还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。通过改进工作方式,换位思考,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,将矛盾化解在基层、消灭在萌芽状态。坚持系统观念,注重由点到面,举一反三,通过解决一个问题推动解决一类问题,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水平。
(款场乡人民政府 刘美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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